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潍坊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会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评审会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人员进行了评审。评审重点审查学历及专业、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等。为确保评审质量,现将2011年度潍坊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异议期: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16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异议内容:评审通过人员中是否有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异议程序,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887801,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甲巷6号,邮编:261041。为便于调查核实及反馈情况,不受理匿名信和匿名电话,来信来电请注明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异议期结束后,各县市区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将辖区内或本单位进行异议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有无异议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于2012年1月17日上午11:30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潍坊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