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分局): 国家局稽查局收到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仁活根草”及“同仁生精源”冒用“同仁堂”名义,盗用“同仁堂”注册商标的举报。上述两种产品标示的产品名称均为“康宝·灵芝孢子粉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80421”,生产企业为“福州洞天福地保健品咨询有限公司”。 经核查,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80421的产品为“康保牌灵芝孢子粉胶囊”,申请人是福州洞天福地保健品咨询有限公司”。福州洞天福地保健品咨询有限公司从2008年9月2日起只委托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康保牌灵芝孢子粉胶囊(委托期二年),该企业未生产过“同仁活根草”、“同仁生精源”两个产品。标示商品名为“同仁活根草”及“同仁生精源”,产品名称为“康宝·灵芝孢子粉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80421,生产企业为“福州洞天福地保健品咨询有限公司”的两种保健食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请县市区局(分局)加强市场检查,一经发现上述产品,一律依法查处。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查产品来源和去向。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并将查处结果于5月27日前报市局稽查大队。 邮箱:wfspypjcdd@163.com 联系人:程传民、刘晓静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